遊戲王店家例行賽

OZTET AMIGO 遊戲王比賽規則

卡牌的準備和限制

  1. 卡牌可用日文、英文、繁體中文、簡體中文以及韓文的正版卡牌。禁止所有代卡、自製卡。

  2. 主要卡組卡牌數量限制為40-60張;額外卡組為0-15張;副卡組為0-15張。每場對局結束可用副卡組更換0-15張主要卡組的卡牌,更換結束主要卡組的卡牌數量必須與更換前一致。每場比賽結束後卡組必須被還原至原始配置。

  3. 卡牌限制同官方遊戲王OCG禁限卡表。禁止TCG獨有卡。

  4. 卡套建議使用KONAMI官方卡套,透明第一層及第三層卡套則沒有限制。卡套除額外卡組必須相同設計。

比賽流程及規則

  1. 比賽採用瑞士制。先獲得兩個對局勝利的玩家獲得比賽勝利。

  2. 比賽人數最少8人。
    - 8人採用3輪瑞士制,第3輪最高勝場兩位玩家的比賽為決勝賽。
    - 比賽人數9-16採用4輪,第4輪最高勝場兩位玩家的比賽為決勝賽。
    - 比賽人數17-32人採用4輪瑞士制及決勝賽,如有2位全勝,則兩位玩家晉級決勝賽。

  3. 決勝賽可能被錄影。決勝賽兩位玩家的卡組會被記錄和公開。

  4. 每場比賽限時40分鐘。若超過40分鐘仍未決出勝負,將分為以下3種情況分別處理。

    - 若限時結束時雙方的比分為0:0,則進入額外回合(詳見第5點),由單局勝出的玩家獲得該次對戰的勝利。

    - 若限時結束時雙方的比分為1:0,則進入額外回合,若額外回合結束後比分為1:1,則不更換副卡組,互骰子,由點數較大的一方先攻,直接進入4個回合的額外回合階段。

    - 若限時結束時雙方的比分為1:1,則進入額外回合。

  5. 額外回合共有3回合(40分鐘限時結束時當下的回合為第0個額外回合),如若額外回合內未能分出勝負,第三個回合結束時,生命值較高的一方獲勝;若結束時生命值相同,則下一個有生命值變動的回合結束時,生命值較高的一方獲勝。

  6. 在對效果或規則有疑惑時,玩家有權利和責任舉手示意,向裁判確認,並遵從裁判的指示。如果雙方玩家皆同意了這次處理,即使處理有錯誤,只要是已經進行了的行動,事後不會重新裁決。

  7. 裁判不回答假設性問題,但會回答‘可否發動’的問題。

  8. 罰則分為警誡、警告、對局落敗、對戰落敗、喪失獲獎資格及喪失比賽資格5種。

  9. 蓄意違反規則,大部分情況下會被判對局落敗或對戰落敗。例:蓄意在卡套做記號、非必要地拖延時間。

  10. 非蓄意違反規則大部分情況下會被給予警誡或警告,例如記錯卡片效果內容、誤解遊戲規則。多次的警誡會或警告可能會導致被判對局或對戰落敗。

  11. 若玩家犯規,必須將對局還原至原來狀態;若情況不允許還原至原來狀況,而裁判判定該犯規會影響比賽結果時,則會直接判對局落敗。

    (例:玩家因為誤會效果而多抽的手牌,對方玩家若無法確認多抽的是哪一張的時候,則判犯規的玩家對局落敗。)

  12. 在指定的時間未在自己的比賽席位會被警告。若超過5分鐘仍未在席位會被判對局落敗,若超過10分鐘則會被判對戰落敗。

  13. 若發現玩家以私底對分獎品等手段操縱比賽結果,則會被判喪失獲獎資格。

  14. 在旁觀看對局的玩家禁止做出任何有可能影響對局過程的行為,包括但不限於對對局中玩家規則判斷提出質疑、透露對局中玩家手牌內容、觸碰對局中玩家持有的卡牌等。若裁判判斷該行為沒有影響比賽勝負,則會警告做該行為的玩家;若裁判判斷該行為影響了比賽勝負並不能回溯,則會判做出該行為的玩家失去參賽資格,並根據情況讓對局強制還原並在未被影響的假設下進行下去,或判斷從中得益的玩家對局落敗。

    (例:玩家A已經同意了自己的怪獸被戰鬥破壞並已放在墓地,但卻因為圍觀觀眾C的提醒得知自己的怪獸不會被戰鬥破壞,想將怪獸放回怪獸區,此時玩家B向裁判示意。裁判會警告觀眾C不能再做出影響對局的行為,並令比賽在玩家A怪獸被戰鬥破壞的情況下繼續進行下去。)

  15. 若有嚴重的犯規或不雅行為,包括但不限於作弊、蓄意偷看對方玩家的手牌、蓄意挑釁引戰、甚至做出暴力行為,職員有權判定喪失比賽權力,並禁止該玩家參與Oztet Amigo往後的比賽與活動。

  16. OZTET AMIGO 職員保持對不當行為的判斷及處罰權力。